
標題
:涼山州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州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索引號
:009050039/2022-00030主題分類
:勞動、人事、監察;綜合政務發文機關
:州政府成文日期
:2022-05-21發文字號
:涼府規〔2022〕1號發布日期
:2022-05-23有效性
:有效涼山州人民政府
關于調整全州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涼府規〔2022〕1號
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級各部門: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川府規〔2022〕1號)要求,州政府決定對全州現行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F將調整后的標準通知如下。
一、調整后全州月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1970元,每日91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1元。
上述標準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項: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或者特殊工作環境下的津貼;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非工資性勞動保險福利待遇;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補貼。
即使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食宿,在此支出之外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也不得低于全州最低工資標準。
二、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勞動監察工作,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確保最低工資標準落到實處。調整后的標準自2022年4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2018年7月18日州政府發布的《涼山州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州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涼府發〔2018〕21號)同時廢止。
涼山州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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