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主要政策依據
根據《勞動法》、《最低工資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四川省最低工資保障規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60號),最低工資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針對近年來我國面臨的經濟形勢,2015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114號),要求各地充分考慮當地經濟形勢發展實際情況,穩慎把握調整節奏,將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改為每兩至三年至少調整一次。四川省按規定對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政策作了相應調整。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沖擊,經濟增速放緩,考慮到企業困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明確各地暫緩調整最低工資標準。2021年以來,新冠肺炎疫情得到較好控制,經濟形勢向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提出調整要求。2022年3月25日,省政府下發通知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的全省最低工資共三個檔次,分別為月最低工資標準2100元/月、1970元/月、18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22元/小時、21元/小時、20元/小時,自2022年4月1日起實施。通知要求各市(州)按照規定選擇適合本地區實際的具體標準執行。
二、最低工資標準的主要作用
最低工資標準是政府調節企業工資分配,保障勞動者特別是低收入勞動者取得勞動報酬權益的重要手段,主要功能是確保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所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能夠滿足勞動者及其贍養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相比其他手段而言,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對低收入普通勞動者群體的影響最為直接,示范性和導向性作用最強。
三、最低工資標準的適用范圍
我州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我州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各類用人單位及與其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
四、最低工資標準包括的內容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此次調整后我州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1970元,每日91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1元,自2022年4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項: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或者特殊工作環境下的津貼;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非工資性勞動保險福利待遇;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補貼。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食宿,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也不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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